生活中許多人會選擇散瞳來調節眼部的疲勞問題,但是他們卻忽視了散瞳也會帶來諸多的傷害。散瞳適合的範圍是12歲以下的小孩、12~40歲的近視、遠視或散光患者、眼底和屈光間質檢查均正常,而視力較差以及視力不穩定的青少年。
1、散瞳適合的範圍
(1)12歲以下的小孩。因為其調節作用很強,驗光如果不散瞳,誤差會很大。
(2)12~40歲的近視、遠視或散光患者,原則上第一次驗光都要散瞳,第二次驗光時,如度數改變不大,可根據原來的度數進行小瞳驗光後加減。
(3)眼底和屈光間質檢查均正常,而視力較差,需要用散瞳驗光的手段來排除有無屈光不正者。
(4)比較複雜的屈光不正,如高度近視、高度遠視或高度散光,近視或遠視合並散光。
(5)青少年視力不穩定,視力一會兒好,一會兒差,懷疑為假性近視者。這種患者一旦散瞳,調節作用消失,假性近視也就隨之消除。
2、危害
散瞳的目的是解除眼睛疲勞,讓緊張調節的肌肉放鬆,這樣驗出的屈光度才更準確。散瞳本身不會對患者造成不良影響。但散瞳後可有暫時性怕光及視近物模糊現象(看遠沒有影響,仍然可以正常生活),恢複正常的時間視不同的散瞳藥而不一,托品卡胺一般4---6小時恢複正常,後馬托品需3天,阿托品散瞳後曆時2—3周左右即可自行恢複,對眼睛沒有害處。散瞳後可使眼處於休息狀態,還可據此用來防治近視眼。但應注意在強光下進行遮擋,減少紫外線的攝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