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是采用藥物的方式來進行治療兒童的眼部疾病,可以有效起到緩解近視或者是假性近視的兒童,一般情況下做散瞳是不會對眼睛產生傷害的,在做散瞳之前會做好一些詳細的檢查,在眼睛正常情況下可以進行做散瞳,在做散瞳後要多注意眼睛部位的護理。
做散瞳對眼睛有害嗎?
散瞳前我們會測量眼壓,排除青光眼。
在眼壓正常的情況下,散瞳後一定時間內在室外怕光、近處視物模糊(快散4-6小時,環戊通散瞳1-3天,阿托品散瞳2周左右)。
散瞳但對孩子的眼睛無害,瞳孔回來後一切正常。
應用範圍
(1)12歲以下的小孩。因為其調節作用很強,驗光如果不散瞳,誤差會很大。
(2)12~40歲的近視、遠視或散光患者,原則上第一次驗光都要散瞳,第二次驗光時,如度數改變不大,可根據原來的度數進行小瞳驗光後加減。
(3)眼底和屈光間質檢查均正常,而視力較差,需要用散瞳驗光的手段來排除有無屈光不正者。
(4)比較複雜的屈光不正,如高度近視、高度遠視或高度散光,近視或遠視合並散光。
(5)青少年視力不穩定,視力一會兒好,一會兒差,懷疑為假性近視者。這種患者一旦散瞳,調節作用消失,假性近視也就隨之消除。
條件
首先
16歲以下,初次配鏡的兒童必須散瞳後驗光配鏡。因為他們很可能存在假性近視,(即由於長時間近距離學習造成的眼肌緊張,但經過一段時間的休息後可以恢複到正常狀態。)如果散瞳後驗光,則會使度數更加準確。
其次
患有遠視的兒童在配鏡前也要散瞳後驗光配鏡。因為患有遠視的兒童都存在著隱性遠視,並且有相當一部分還存在弱視和斜視的問題。不經過散瞳檢查直接驗光配鏡,很難了解其真正的遠視度數,就可能把度數配少了,這樣一來就不足以矯正弱視和斜視了。
優缺點
首先解除了青少年睫狀肌調節過強及痙攣,較主觀驗光度數更加準確;同時避免了由於調節痙攣而產生的假性近視或散光,並對假性近視也引起到了治療作用。另外,對不能很好配合的幼兒或小學生,散大瞳孔後映光清楚,更便於進行視網膜檢影,獲得可靠的客觀指標。較主觀驗光法準確可靠;較散瞳驗光法迅速,節省時間;對檢查者來說無散瞳後畏光、視力差等不便。尤其對老年人及有青光眼素質的人,可避免散瞳後出現的並發病。
散瞳後給被檢查者帶來暫時的不便,如數日內眼睛怕強光刺激,看近物不清楚而影響學習和工作。所以部分人不願意接受這種方法。另外,對有青光眼素質的人不能用此法驗光。在有自身調節的狀態下進行驗光,容易產生誤差,並且不能檢出假性近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