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藥品也是臨床上的常見用藥,麻醉藥品的種類非常多,除了應用要注意,對於麻醉用品也有專門的管理和儲存規定的,這也是人們常說的麻醉品五專,當然也有的人對麻醉藥品五專的了解不夠詳細具體,所以也可能會出現各種誤區。那麼麻醉藥品五專到底是什麼?
1、專人管理
(1)、藥庫由專人合理申報計劃,保持合理庫存(庫存量一般不超過一個季度的用量)。
(2)、入庫驗收,必須貨到即驗,雙人開箱驗收,清點驗收到最小包裝,驗收記錄雙人簽字。
(3)、入庫驗收采用專簿記錄。
(4)、在驗收中發現缺少、缺損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應當雙人清點登記,上報科主任和分管院長批準,並加蓋公章後再由藥品采購人員向供貨單位查詢、處理。
2、專櫃加鎖
(1)、藥庫、藥房、各病區、麻醉科儲存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必須配備保險櫃。
(2)、保險櫃實行雙人開啟,一人保管鑰匙,另一人保管密碼。
3、專用賬冊
(1)計劃采購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驗收入庫和各藥房出庫必須進行專用賬冊登記。
(2)專用賬冊的保存期限應當自藥品有效期期滿之日起不少於5年。
(3)各藥房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實行基數管理。
(4)、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出庫應雙人複核,並由發藥人、複核人簽署姓名。
(5)、對出庫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應逐筆記錄,
(6)、出庫後及時核對庫存,出庫單據上發藥和領用部門均需雙簽名、專用帳冊至少保存至藥品有效期滿後2年。
4、專用處方
(1)、醫院可自行組織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及調劑培訓和資格授權工作。
(2)、培訓和考核對象為醫院執業醫師、藥學專業技術人員。
(3)、培訓結束後醫院對執業醫師、藥學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考核,考核方式為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分別授予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資格及調劑資格。
(4)、醫師應當按照衛生部製定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
(5)、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使用專用處方。
(6)、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對不符合規定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拒絕發藥。調配人、核對人在雙人完成處方調劑後,應當分別在處方上簽名或者加蓋專用簽章。
(7)、各藥房對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按年月日逐日編製順序號。
(8)、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期限為3年,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期限為2年。
5、專冊登記
(1)、各藥房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分品種、規格進行專冊登記,登記內容包括發藥日期、患者姓名、用藥數量、藥品批號、處方編號等。
(2)、專冊登記保存期限為3年。
(3)、藥房、病區儲存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為周計劃量,建立賬冊或賬卡。每天結算,賬物、批號相符,建立交接班製度並有交接班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