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湖北、遼寧三省同日實施“單獨兩孩” 尚有17省份“單獨兩孩”還“在路上”
27日,廣東、湖北、遼寧三省同日都宣布實施“單獨兩孩”政策。至此,全國已經有14個省份符合條件的民眾可以生“兩孩”。
三省同日出政策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27日發布廣東“單獨兩孩”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生育的孩子屬於合法生育。
27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議案,決定對《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作如下修改:將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修改為“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且隻有一個子女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副主任陳義平介紹,這標誌著期待已久的“單獨兩孩”政策在廣東省落地實施。從27日起,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且隻有一個子女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審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27日經遼寧省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遼寧將正式啟動實施“單獨兩孩”生育政策。
審議通過的《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規定,同意在遼寧省行政區域內,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27日表決通過《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修正案將原《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六條第四款“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修改為“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修正案即日公布並正式施行。
重申“獨生子女”認定標準 生育意願各省不盡相同
關於“獨生子女”認定口徑,陳義平介紹,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國衛指導發[2014]1號)的規定,獨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於生育子女前死亡。“對獨生子女認定遵循唯一性、排他性原則。”此外,父母再婚帶有兩個孩子重新組成家庭的子女,也不算獨生子女。
記者了解到,至於“兩孩”的生育意願,各省不盡相同。
根據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以及遼寧省全員人口信息數據庫數據測算,排除夫妻雙方女方26周歲以下部分人群,遼寧符合“單獨兩孩”生育政策的夫妻共計82.01萬對。而據2013年生育意願抽樣調查,遼寧符合“單獨兩孩”生育政策的夫妻中,有明確的生育第二個孩子意願者占32.85%。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袁軍晶介紹,湖北現有女方年齡40歲以下符合條件的“單獨”家庭62.94萬個,據調查,其中大約70%的家庭有生育意願。據此推算可能增加出生46.6萬人,會在今後幾年內逐步釋放。
14省份率先落實 剩餘17省份多數也將在年內實施
目前,我國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四川、浙江、江西、安徽、陝西、青海、廣西、廣東、湖北、遼寧出台了“單獨兩孩”的落實政策。
梳理有關信息,記者發現,剩餘的17省份多數都宣布將在年內出台政策:
——有望很快實施:海南、福建、江蘇的人大常委會會議正在召開,都將審議本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預計很快就會落實相關政策。
——有望5月份實施:據了解,山東省將在5月份審議相關法律修正案。
——上半年有望實施:湖南、山西、內蒙古、河北、雲南、吉林、黑龍江等省份計劃在今年上半年推出相關政策。
——爭取下半年實施:河南省表示將爭取在下半年依法啟動政策實施。
——時間表尚不明確的省份:寧夏、新疆、西藏、甘肅、貴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