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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腺癌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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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肺腺癌是肺癌的一種,屬於非小細胞癌。不同於鱗狀細胞肺癌,肺腺癌較容易發生於女性及不抽煙者。起源於支氣管粘膜上皮,少數起源於大支氣管的粘液腺。發病率比鱗癌和未分化癌低,發病年齡較小,女性相對多見。多數腺癌起源於較小的支氣管,為周圍型肺癌。早期一般沒有明顯的臨床症狀,往往在胸部X線檢查時被發現。表現為圓形或橢圓形腫塊,一般生長較慢,但有時早期即發生血行轉移。淋巴轉移則發生較晚。

【詳情】

01肺腺癌的發病原因有哪些

  肺癌的病因至今尚不完全明確,大量醫學資料表明肺癌的危險因子包含吸煙(包括二手煙)、石綿、氡、砷、電離輻射、鹵素烯類、多環性芳香化合物、鎳等。具體如下:

  1、吸煙:長期吸煙可引致支氣管粘膜上皮細胞增生磷狀上皮生誘發鱗狀上皮癌或未分化小細胞癌無吸煙嗜好者雖然也可患肺癌但腺癌較為常見,紙煙燃燒時釋放致癌物質。

  2、大氣汙染。

  3、職業因素:長期接觸鈾鐳等放射性物質及其衍化物致癌性碳氫化合物砷鉻鎳銅錫鐵煤焦油瀝青石油石棉芥子氣等物質均可誘發肺癌主要是鱗癌和未分化小細胞癌。

  4、肺部慢性疾病:如肺結核、矽肺、塵肺等可與肺癌並存這些病例癌腫的發病率高於正常人此外肺支氣管慢性炎症以及肺纖維疤痕病變在愈合過程中可能引起鱗狀上皮化生或增生在此基礎上部分病例可發展成為癌腫。

  5、人體內在因素:如家族遺傳以及免疫機能降低代謝活動內分泌功能失調等。

02肺腺癌容易導致什麼並發症

  1、呼吸道並發症:如痰液瀦留、肺不張、肺炎、呼吸功能不全等。尤以年老體弱者、原有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者發病率較高。

  2、手術後血胸、膿胸及支氣管胸膜瘺:其發病率很低。手術後血胸是一種後果嚴重的並發症,須緊急救治,必要時應及時再次剖胸止血。

  3、心血管係統並發症:年老體弱、手術中縱隔與肺門的牽拉刺激、低鉀、低氧及大出血常成為其誘因。常見的心血管係統並發症有:手術後低血壓、心律失常、心包填塞、心力衰竭等。

03肺腺癌有哪些典型症狀

  一、多發群體

  腺癌大約占肺原發腫瘤的40%。較容易發生於女性及不抽煙者。

  二、疾病症狀

  肺癌在早期並沒有什麼特殊症狀,僅為一般呼吸係統疾病所共有的症狀,如咳嗽、痰血、低熱、胸痛、氣悶等,很容易忽略。

  1、早期肺外表現有骨關節症狀:此類症狀較為多見。由於肺癌細胞可產生某些特殊的內分泌激素(異源性激素)、抗原和酶,這些物質運轉作用於骨關節部位,而致骨關節腫脹疼痛,常累及脛、腓、尺、橈等骨及關節,指趾末端往往膨大呈杵狀指,x線攝片檢查可見骨膜增生。肩背痛:肺外圍型肺癌常向後上發展,侵蝕胸膜,累及肋骨和胸壁組織,從而引起肩背痛。這類患者很少有呼吸道症狀。聲音嘶啞:肺癌轉移灶壓迫喉神經,可使聲帶單板機痹而致聲音嘶啞。由於肺癌的轉移灶在早期即可出現,並縣城轉移灶有時可長得比原發灶快,因此轉移灶的臨床表現可先於原發灶出現。

  2、肺癌晚期症狀會因病人體質不一樣而有一定的差別,肺癌晚期時病情比較嚴重,需要及時對症治療。疼痛是肺癌晚期患者經常表現出來的症狀,大多數已發生胸內區域性播散的肺癌患者均有胸痛的症狀。聲音嘶啞是肺癌晚期症狀之一。控製左側發音功能的喉返神經由頸部下行至胸部,繞過心髒的大血管返行向上至喉,從而支配發音器官的左側。因此,若腫瘤侵及縱隔左側,使喉返神經受到壓迫,聲嘶便產生了,但卻無咽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的其它症狀。麵、頸部水腫也是肺癌晚期症狀中比較常見的,若腫瘤侵及縱隔右側壓迫上腔靜脈,最初會使頸靜脈因回流不暢而怒張,最後還會導致麵、頸部水腫,這需要得以及時診斷和處理。氣促、胸腔積液也是肺癌晚期症狀中的表現。

04肺腺癌應該如何預防

  一、禁止和控製吸煙:吸煙致肺癌的機理現在已經研究較清楚,流行病學資料和大量的動物實驗業已完全證明吸煙是致肺癌的主要因素現就禁煙問題討論如下

  1、應立即禁煙

  2、國家應製定強有力的法律,宣傳煙草含有致肺癌的致癌物質

  3、以減少被動吸煙的危害

  二、減少工業汙染的危害:應從以下幾個方麵著手

  1、在粉塵汙染的環境中工作者,應帶好口罩或其它防護麵具以減少有害物質的吸入

  2、改善工作場所的通風環境,減少空氣中的有害物質濃度

  3、改造生產的式藝流程,減少有害物質的產生

  三、減少環境汙染:大氣汙染是一個重要的致肺癌因子其中主要有3,4-笨並芘,二氧化硫、氧化氮和一氧化碳等減少環境汙染和措施有以下幾方麵:

  1、限製城市機動車的發展,改進機動車的燃燒設備,減少有毒氣體的排出

  2、研究無害能源,逐步取代或消滅那些有害能源

05肺腺癌需要做哪些化驗檢查

  對於肺癌的診斷檢查,臨床上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1、X線檢查:X線檢查是診斷肺癌最常用的重要手段。通過X線檢查可以了解肺癌的部位和大小。早期肺癌病例X線檢查雖尚未能顯現腫塊,但可能看到由於支氣管阻塞引起的局部肺氣腫、肺不張或病灶鄰近部位的浸潤性病變或肺部炎變。

  2、支氣管鏡檢查:支氣管鏡檢查是診斷肺癌的一個重要措施。通過支氣管鏡可直接窺察支氣管內膜及管腔的病理變化情況。窺見癌腫或癌性浸潤者,可采取組織供病理切片檢查,或吸取支氣管分泌物作細胞學檢查,以明確診斷和判定組織學類型。

  3、放射性核素檢查:67Ga-枸櫞酸鹽等放射性藥物對肺癌及其轉移病灶有親和力,靜脈注射後能在癌腫中濃聚,可用於肺癌的定位,顯示癌病的範圍,陽性率可達90%左右。

  4、細胞學檢查:多數原發性肺癌病人在痰液中可找到脫落的癌細胞,並可判定癌細胞的組織學類型。因此痰細胞學檢查是肺癌普查和診斷的一種簡便有效的方法。中央型肺癌痰細胞學檢查的陽性率可達70~90%,周圍型肺癌痰檢的陽性率則僅約50%左右,因此痰細胞學檢查陰性者不能排除肺癌的可能性。

  5、剖胸探查術:肺部腫塊經多種方法檢查和短期試探性治療仍未能明確病變的性質,肺癌的可能性又不能排除,如病人全身情況許可,應作剖胸探查術。術中根據病變情況及病理組織檢查結果,給予相應治療。這樣可避免延誤病情致使肺癌病例失去早期治療的時機。

  由於癌細胞的生物學特征不同,醫學上將肺癌分為小細胞肺癌與非小細胞肺癌兩大類,後者又分為鱗癌、腺癌、大細胞肺癌等。

  肺癌也和其他惡性腫瘤一樣能產生一些激素酶、抗原、胎蛋白等生物性物質、但這些癌腫標記物對肺癌的確診尚無應用價值,臨床醫師對中年以上久咳不愈或出現血痰以及肺部X線檢查發現性質未明的塊影或炎變的病例,均應高度警惕。肺癌患者應盡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減少肺癌晚期轉移與惡化的可能性。

  6、ECT檢查:ECT骨顯像比普通X線片提早3~6個月發現病灶,可以較早地發現骨轉移灶。如病變已達中期骨病灶部脫鈣達其含量的30%~50%以上,X線片與骨顯像都有陽性發現,如病灶部成骨反應靜止,代謝不活躍,則骨顯像為陰性X線片為陽性,二者互補,可以提高診斷率。

  7、縱隔鏡檢查:當CT可見氣管前、旁及隆突下等(2,4,7)組淋巴結腫大時應全麻下行縱隔鏡檢查。在胸骨上凹部做橫切口,鈍性分離頸前軟組織到達氣管前間隙,鈍性遊離出氣管前通道,置入觀察鏡緩慢通過無名動脈之後方,觀察氣管旁、氣管支氣管角及隆突下等部位的腫大淋巴結,用特製活檢鉗解剖剝離取得活組織。臨床資料顯示總的陽性率39%,死亡率約占0.04%,1.2%發生並發症如氣胸、喉返神經麻痹、出血、發熱等。

06肺腺癌病人的飲食宜忌

  1、戒除吸煙,這是預防肺癌最有效的方法。

  2、少飲烈性酒。

  3、不吃黴爛變質食物,少食醃製食品。

  4、進食時,應細嚼慢咽,不食過燙食物。

  5、脂肪攝入勿過多,攝入量控製在攝入總熱量的30%以下,即每日食取的動植物性脂肪50g~80g;多吃新鮮蔬菜和水果,每天供應10g纖維和一般水平的維生素。

  6、少吃煙熏食品。

  7、不濫用藥物,尤其不要濫用性激素類藥及有細胞毒性的藥物,防止藥物致癌危險。

  8、每日進食水果、蔬菜、粗製穀類。

07西醫治療肺腺癌的常規方法

  一、治療原則:應當采取綜合治療的原則,即:根據患者的機體狀況,腫瘤的細胞學、病理學類型,侵及範圍(臨床分期)和發展趨向,采取多學科綜合治療(MDT)模式,有計劃、合理地應用手術、化療、放療和生物靶向等治療手段,以期達到根治或最大程度控製腫瘤,提高治愈率,改善患者的生活質量,延長患者生存期的目的。目前肺癌的治療仍以手術治療、放射治療和藥物治療為主。

  二、外科手術治療

  1、手術治療原則

  手術切除是肺癌的主要治療手段,也是目前臨床治愈肺癌的唯一方法。肺癌手術分為根治性手術與姑息性手術,應當力爭根治性切除。以期達到最佳、徹底的切除腫瘤,減少腫瘤轉移和複發,並且進行最終的病理TNM分期,指導術後綜合治療。對於可手術切除的肺癌應當遵守下列外科原則:

  (1)全麵的治療計劃和必要的影像學檢查(臨床分期檢查)均應當在非急診手術治療前完成。充分評估決定手術切除的可能性並製訂手術方案。

  (2)盡可能做到腫瘤和區域淋巴結的完全性切除;同時盡量保留有功能的健康肺組織。

  (3)電視輔助胸腔鏡外科手術(VATS)是近年來發展較快的微創手術技術,主要適用於I期肺癌患者。

  (4)如果患者身體狀況允許,應當行解剖性肺切除術(肺葉切除、支氣管袖狀肺葉切除或全肺切除術)。如果身體狀況不允許,則行局限性切除:肺段切除(首選)或楔形切除,亦可選擇VATS術式。

  (5)完全性切除手術(R0手術)除完整切除原發病灶外,應當常規進行肺門和縱隔各組淋巴結(N1和N2淋巴結)切除並標明位置送病理學檢查。最少對3個縱隔引流區(N2站)的淋巴結進行取樣或行淋巴結清除,盡量保證淋巴結整塊切除。建議右胸清除範圍為:2R、3a,3p、4R、7-9組淋巴結以及周圍軟組織;左胸清除範圍為:4L、5-9組淋巴結以及周圍軟組織。

  (6)術中依次處理肺靜脈、肺動脈,最後處理支氣管。

  (7)袖狀肺葉切除術在術中快速病理檢查保證切緣(包括支氣管、肺動脈或靜脈斷端)陰性的情況下,盡可能行保留更多肺功能(包括支氣管或肺血管),術後患者生活質量優於全肺切除術患者。

  (8)肺癌完全性切除術後6個月複發或孤立性肺轉移者,在排除肺外遠處轉移情況下,可行複發側餘肺切除或肺轉移病灶切除。

  (9)心肺功能等機體狀況經評估無法接受手術的I期和II期的患者,可改行根治性放療、射頻消融治療以及藥物治療等。

  2、手術適應證

  (1)Ⅰ、Ⅱ期和部分Ⅲa期(T3N1-2M0;T1-2N2M0;T4N0-1M0可完全性切除)非小細胞肺癌和部分小細胞肺癌(T1-2N0~1M0)。

  (2)經新輔助治療(化療或化療加放療)後有效的N2期非小細胞肺癌。

  (3)部分Ⅲb期非小細胞肺癌(T4N0-1M0)如能局部完全切除腫瘤者,包括侵犯上腔靜脈、其他毗鄰大血管、心房、隆凸等。

  (4)部分Ⅳ期非小細胞肺癌,有單發對側肺轉移,單發腦或腎上腺轉移者。

  (5)臨床高度懷疑肺癌的肺內結節,經各種檢查無法定性診斷,可考慮手術探查。

  3、手術禁忌證

  (1)全身狀況無法耐受手術,心、肺、肝、腎等重要髒器功能不能耐受手術者。

  (2)絕大部分診斷明確的Ⅳ期、大部分Ⅲb期和部分Ⅲa期非小細胞肺癌,以及分期晚於T1-2N0-1M0期的小細胞肺癌。

  三、放射治療:肺癌放療包括根治性放療、姑息放療、輔助放療和預防性放療等。

  1、放療的原則

  (1)對根治性放療適用於KPS評分≥70分(Karnofsky評分見附件2)的患者,包括因醫源性或/和個人因素不能手術的早期非小細胞肺癌、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非小細胞肺癌、以及局限期小細胞肺癌。

  (2)姑息性放療適用於對晚期肺癌原發灶和轉移灶的減症治療。對於非小細胞肺癌單發腦轉移灶手術切除患者可以進行全腦放療。

  (3)輔助放療適應於術前放療、術後切緣陽性的患者,對於術後pN2陽性的患者,鼓勵參加臨床研究。

  (4)術後放療設計應當參考患者手術病理報告和手術記錄。

  (5)預防性放療適用於全身治療有效的小細胞肺癌患者全腦放療。

  (6)放療通常聯合化療治療肺癌,因分期、治療目的和患者一般情況的不同,聯合方案可選擇同步放化療、序貫放化療。建議同步放化療方案為EP和含紫衫類方案。

  (7)接受放化療的患者,潛在毒副反應會增大,治療前應當告知患者;放療設計和實施時,應當注意對肺、心髒、食管和脊髓的保護;治療過程中應當盡可能避免因毒副反應處理不當導致的放療非計劃性中斷。

  (8)建議采用三維適型放療(3DCRT)與調強放療技術(IMRT)等先進的放療技術。

  (9)接受放療或放化療的患者,治療休息期間應當予以充分的監測和支持治療。

  2、非小細胞肺癌(NSCLC)放療的適應證

  放療可用於因身體原因不能手術治療的早期NSCLC患者的根治性治療、可手術患者的術前、術後輔助治療、局部晚期病灶無法切除患者的局部治療以及晚期不可治愈患者的重要姑息治療方式。

  I期不能接受手術治療的NSCLC患者,放射治療是有效的局部控製病灶的手段之一。對於接受手術治療的NSCLC患者,如果術後病理手術切緣陰性而縱隔淋巴結陽性(pN2),除了常規接受術後輔助化療外,也建議加用術後放療。對於切緣陽性的pN2腫瘤,如果患者身體許可,建議采用術後同步放化療。對切緣陽性的患者,放療應當盡早開始。

  對於因身體原因不能接受手術的II-III期NSCLC患者,如果身體條件許可,應當給予適形放療結合同步化療。在有治愈希望的患者,在接受放療或同步放化療時,通過更為適行的放療計劃和更為積極的支持治療,盡量減少治療時間的中斷或治療劑量的降低。

  對於有廣泛轉移的IV期NSCLC患者,部分患者可以接受原發灶和轉移灶的放射治療以達到姑息減症的目的。

  四、肺癌的藥物治療:肺癌的藥物治療包括化療和分子靶向藥物治療(EGFR-TKI治療)。化療分為姑息化療、輔助化療和新輔助化療,應當嚴格掌握臨床適應證,並在腫瘤內科醫師的指導下施行。化療應當充分考慮患者病期、體力狀況、不良反應、生活質量及患者意願,避免治療過度或治療不足。應當及時評估化療療效,密切監測及防治不良反應,並酌情調整藥物和(或)劑量。

  化療的適應證為:PS評分≤2,重要髒器功能可耐受化療,對於SCLC的化療PS評分可放寬到3。鼓勵患者參加臨床試驗。

  1、晚期NSCLC的藥物治療

  (1)一線藥物治療。

  含鉑兩藥方案為標準的一線治療;EGFR突變患者,可選擇靶向藥物的治療;有條件者,在化療基礎上可聯合抗腫瘤血管藥物。目前可選用的化療藥物見附件7。對一線治療達到疾病控製(CR+PR+SD)的患者,有條件者可選擇維持治療。

  (2)二線藥物治療。二線治療可選擇的藥物包括多西紫杉醇、培美曲塞以及靶向藥物EGFR-TKI。

  (3)三線藥物治療。可選擇EGFR-TKI或進入臨床試驗。

  2、不能手術切除的NSCLC的藥物治療

  推薦放療、化療聯合,根據具體情況可選擇同步或序貫放化療。同步治療推薦化療藥物為足葉乙甙/順鉑或卡鉑(EP/EC)與紫杉醇或多西紫杉醇/鉑類。序貫治療化療藥物見一線治療。

  3、NSCLC的圍手術期輔助治療

  完全切除的II-III期NSCLC,推薦含鉑兩藥方案術後輔助化療3-4個周期。輔助化療始於患者術後體力狀況基本恢複正常,一般在術後3-4周開始。

  新輔助化療:對可切除的III期NSCLC可選擇含鉑兩藥、2個周期的術前新輔助化療。應當及時評估療效,並注意判斷不良反應,避免增加手術並發症。手術一般在化療結束後2-4周進行。術後輔助治療應當根據術前分期及新輔助化療療效,有效者延續原方案或根據患者耐受性酌情調整,無效者則應當更換方案。

  4、肺癌化療的原則

  (1)KPS2的肺癌患者不宜進行化療。

  (2)白細胞少於3。0×109/L,中性粒細胞少於1。5×109/L、血小板少於6×1010/L,紅細胞少於2×1012/L、血紅蛋白低於8。0g/dl的肺癌患者原則上不宜化療。

  (3)肺癌患者肝、腎功能異常,實驗室指標超過正常值的2倍,或有嚴重並發症和感染、發熱,出血傾向者不宜化療。

  (4)在化療中如出現以下情況應當考慮停藥或更換方案:

  治療2周期後病變進展,或在化療周期的休息期中再度惡化者,應當停止原方案,酌情選用其他方案;化療不良反應達3-4級,對患者生命有明顯威脅時,應當停藥,下次治療時改用其他方案;出現嚴重的並發症,應當停藥,下次治療時改用其他方案。

  (5)必須強調治療方案的規範化和個體化。必須掌握化療的基本要求。除常規應用止吐藥物外,鉑類藥物除卡鉑外需要水化和利尿。化療後每周兩次檢測血常規。

  (6)化療的療效評價參照WHO實體瘤療效評價標準或RECIST療效評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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