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不耐受的原因很多,包括酶缺乏,食物中含有特殊的化學成分和胃腸道屏障作用破壞等,使得人體不能充分消化食物大分子,導致一係列症狀。
1、過敏性休克:過敏性休克是人體對某些生物製品(如異體血清)或藥品(如青黴素、含碘造影劑)過敏而產生的一種急性全身性反應。過敏性休克的表現與程度,依機體反應性,抗原進入量及途徑等而有很大差別。通常都突然發生且很劇烈,若不及時處理,常可危及生命。
2、致命性哮喘:哮喘是由多種細胞特別是肥大細胞、嗜酸性粒細胞和T淋巴細胞參與的慢性氣道炎症,在易感者中此種炎症可引起反複發作的喘息,氣促、胸悶和(或)咳嗽等症狀,多在夜間和(或)淩晨發生,氣道對多種刺激因子反應性增高。
3、胃腸道水腫:過多的體液在組織間隙或體腔中積聚稱為水腫(edema)。正常體腔中隻有少量液體,若體腔中體液積聚則稱為積水。
成年病人對嚴重的食物變應性通常是清楚的。若不清楚或在大多數兒童診斷可能是困難,需與胃腸道功能性障礙相鑒別。
對於進食後發生食物反應的可疑病人首先可用相應的皮膚試驗來判斷所發生的症狀與食物的相互關係。陽性皮試並不能證實臨床症狀與變應性有關。但陰性試驗可排除與變應性的關係。當皮試呈陽性,可用排除食物法來確定症狀與食物過敏的關係。若症狀好轉,可再次給予該食物以確定其是否能誘發症狀。所有的陽性激發試驗應接著作雙盲激發試驗來確診。排除食物法即在基本的食譜中排除了懷疑能引起症狀的食物,或采用一種由相對無變應性食物所組成的食譜。
通常引起變應性的食物有牛奶,雞蛋,貝殼,果仁,小麥,花生,大豆以及所有含一種或多種上述成分的食品。食譜從開始就應排除大多數普通變應原以及所有可疑的食物。在開始的食譜中除了那些特定的飲食外,不能進食其他食物或液體。不宜去餐館吃飯,因為病人(和醫生)需知道每道菜肴的確切組成。另外,需時常了解所用食物的純度。如普通的黑麥麵包包含著一些小麥粉。
若所給的食譜在一周後無改善,則應改換食譜,如症狀緩解,可在食譜中添加一種新的食物以大於通常量進食24小時以上或直至症狀再複發。另一種方法是醫生在場時,進食少量試驗食物,同時觀察病人的反應。添加新食物後出現症狀惡化或再發是對該食物有變應性的最好證明。此項證明需經核實,即從食譜中除去該食物數日重又加入,觀察其效果。
一旦發現了需要忌食的食物,不但要將其排除在食譜以外,並且要形成買食物前先看原料成分列表的習慣,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另外,對某種食物不耐受,不等於再也不能吃了要想再吃某種食物,應間隔至少1周在“試吃”期間,應選擇這種食物的一種簡單製品,例如忌食奶製品,可以先吃活性酸奶,如果5天以上沒有出現症狀,再嚐試牛奶,否則其他奶製品就不要進行嚐試了
食物變應性和不耐受性的診斷出除了依靠愛上臨床表現外,相關的輔助檢查也是必不可少的。
1、抽血做食物耐受性檢測。
2、過敏源檢測。
通常引起變應性的食物有牛奶,雞蛋,貝殼,果仁,小麥,花生,大豆以及所有含一種或多種上述成分的食品。食譜從開始就應排除大多數普通變應原以及所有可疑的食物。在開始的食譜中除了那些特定的飲食外,不能進食其他食物或液體。不宜去餐館吃飯,因為病人(和醫生)需知道每道菜肴的確切組成。另外,需時常了解所用食物的純度。如普通的黑麥麵包包含著一些小麥粉。若所給的食譜在一周後無改善,則應改換食譜,如症狀緩解,可在食譜中添加一種新的食物以大於通常量進食24小時以上或直至症狀再複發。
除了排除肇事食物之外,沒有特殊的治療。排除性食譜既可用於診斷,又可作為治療。若隻與個別食物有關,則宜禁食。對一種或多種食物的敏感性可自發消失。口服脫敏(先是排除肇事食物一段時間,然後從小量開始,逐日增量)和舌下滴入食物提取液脫敏均未能證明有效。除非有蕁麻疹,血管性水腫等急性全身反應,抗組胺藥很少有價值。口服色甘酸鈉在其他國家有明顯效果,然而在美國僅獲準在肥大細胞增多症使用口服劑。除嗜酸粒細胞增多性腸病外,長時間使用糖皮質激素治療並無指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