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要求,在我國將傳染性疾病分成甲類、乙類、丙類三類。那麼在我國法律規定乙類傳染病有多少種呢?乙類傳染病有什麼?下邊讓我們一起來瞧瞧吧!
法律規定乙類傳染病有多少種
在我國法律規定乙類傳染病有26種,在我國對乙類傳染病嚴苛依照相關要求和預防計劃方案開展防止和控製。乙類傳染病就是指:
1、感染性非典型肺炎
2、艾滋病
3、病毒性肝炎
4、脊髓灰質炎
5、人感染高高致病禽流感
6、麻疹
7、流行性感冒出血熱
8、狂犬病
9、流行性感冒乙型腦炎
10、登革熱
11、炭疽
12、細菌感染和阿米巴經營性痢疾
13、肺結核
14、傷寒和副傷寒
15、流行性感冒腦脊髓膜炎
16、百日咳
17、白喉
18、新生嬰兒破傷風
19、猩紅熱
20、布魯氏菌病
21、淋病
22、梅毒
23、腦膜炎奈瑟菌病
24、吸血蟲病
25、登革熱病
26、甲形H1N1流感(原稱人感染流感)
所述要求之外的別的傳染性疾病,依據其爆發、時興狀況和傷害水平,需要納入乙類傳染病的,由國務院辦公廳環境衛生行政機關決策並給予發布。
以上便是有關法律規定乙類傳染病有多少種,乙類傳染病有什麼的詳解,期待能協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