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暫時性前庭功能障礙
(1)進入外耳道或中耳不同溫度水的刺激由於外耳道阻塞或鼓膜穿孔,使水進入外耳或中耳內有時間和溫度差別,而引起前庭刺激效應。
(2)因咽鼓管功能障礙不能自動調節鼓室內氣壓,潛水後上升水麵產生相對高壓狀態,而引起內爆性損傷,如聽骨移位,窗膜破裂,單純鐙骨移動,可產生眩暈,重者內耳外淋巴發生旋渦,損傷耳蝸底轉,可造成永久性耳聾。
(3)高壓神經綜合征於1968年首用此名,即在潛入深水150米以下時,用氦氧混合氣吸入,因壓力急增可出現頭暈、震顫和精神運動性障礙,減壓後又可很快恢複正常。據Farmer(1971年)稱此症並非組織缺氧或血內二氧化碳蓄積,而是由於小腦抑製前庭核功能減弱所致。
2.永久性內耳損害
(1)淺層潛水上升或下沉時發生了減壓病,機理主要是組織內小氣泡形成,以及血液氣栓形成,造成組織機械損傷、缺血或炎症反應。深層潛水時於加壓情況下咽鼓管功能不良,又錯誤地進行咽鼓管吹張,使腦脊液和外淋巴液壓急劇上升,而致鐙骨向鼓室內移位,前庭膜破裂和鼓膜穿孔。鼓室內外壓力差達16kPa,相當1.58米深海水,即可發生內爆性膜破裂。
(2)在穩定的深層潛水中可出現突然單側前庭功能衰竭。潛入深水,吸入氦氧混合氣體或加氦氖三種混合氣體,突然改變為空氣吸入,於短期內即可產生症狀,可能係添加的氣體增加了內淋巴氣體濃度,產生滲透壓性水腫所致,也可能因增加的惰氣透過組織屏障進入體內,與原先滲入體內的氮氣相遇,減壓後釋放成氣泡,造成內耳氣栓性損害而引起。
(3)沉箱和頭盔內通風或壓縮氣體產生的噪音高達100~120dB,可造成噪音性內耳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