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髓抑製其實是骨髓中血細胞前體的活性有所降低,血液裏的血細胞壽命短。骨髓抑製的級別判斷是需要根據骨髓抑製程度裏麵多個維度進行的,包括白細胞、血紅蛋白、血小板。對於骨髓抑製的分級與分度,是需要到正規醫院才能進行的,所以各位患者要及時做好疾病的診斷工作。
骨髓抑製是指骨髓中的血細胞前體的活性下降。血流裏的紅細胞和白細胞都源於骨髓中的幹細胞。血流裏的血細胞壽命短,常常需要不斷補充。為了達到及時補充的目的,作為血細胞前體的幹細胞必須快速分裂。化學治療(Chemotherapy)和放射治療(radiation)、以及許多其它抗腫瘤治療方法,都是針對快速分裂的細胞,因而常常導致正常骨髓細胞受抑。
起因
骨髓抑製是多數化療藥的常見毒性反應,大多數化療藥均可引起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製,使周圍血細胞數量減少,血細胞由多種成分組成,每一種成分都對人體起著不可缺少的作用,任何一種成分的減少都使機體產生相應的副反應.較常見的藥物如:阿黴素,泰素,卡鉑,異環磷酰胺,長春堿類等。
鑒別與診斷
骨髓抑製的級別診斷:骨髓的抑製程度根據WHO分為0~Ⅳ級:0級:白細胞≥4.0×109/L,血紅蛋白≥110g/L,血小板≥100×109/L,Ⅰ級:白細胞(3.0~3.9)×109/L,血紅蛋白95~100g/L,血小板(75~99)×109/L,Ⅱ級:白細胞(2.0~2.9)×109/L,血紅蛋白80~94 g/L,血小板(50~74)×109/L,Ⅲ級:白細胞(1.0~1.9)×109/L,血紅蛋白65~79 g/L,血小板(25~49)×109/L,Ⅳ級:白細胞(0~1.0)×109/L,血紅蛋白<65g/L,血小板<25×109/L。
骨髓抑製通常發生在化療後。因粒細胞平均生存時間最短,約為6-8小時,因此骨髓抑製常最先表現為白細胞下降;血小板平均生存時間約為5-7天,其下降出現較晚較輕;而紅細胞平均生存時間為120天,受化療影響較小,下降通常不明顯。多數化療藥物所致的骨髓抑製,通常見於化療後1-3周,約持續2-4周逐漸恢複,並以白細胞下降為主,可有伴血小板下降,少數藥如健擇、卡鉑、絲裂黴素等則以血小板下降為主。所以在化療後可檢測白細胞和血小板的數量來判斷是否發生了骨髓抑製。
生活護理
如果是化療引起,化療後當絕對粒細胞計數(ANC)≤0.5×109/L時,對患者采取保護性隔離,應用粒細胞刺激因子(G-CSF),抗菌素等直至血象恢複至ANC≥2.0×109/L.當出現感染性發熱時抗菌素應用至感染控製.有其他症狀時應對症治療。
化療致骨髓抑製的分級和處理
化療後骨髓抑製的分度、一般規律及意義
目前化療後骨髓抑製的分度采用的是世界衛生組織抗癌藥物急性及亞急性毒性反應分度標準。以前對紅係抑製的關注較少,原因在於貧血的處理相對簡單而且見效迅速,輸血或輸入濃縮紅細胞均可。但實際上貧血不僅使患者的組織乏氧導致一般狀況差,而且還可能降低放療或化療的效果。對粒係抑製而言,中性粒細胞絕對值比白細胞總數更為重要。注意兩個關鍵節點:一是中性粒細胞絕對值低於1×109/L,二是血小板計數低於50×109/L。它們分別是3度粒細胞減少和3度血小板減少的臨界點,是容易出現並發症的信號,也是需要給予幹預的指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