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患者,都是有一定的原因導致的。都是因為養成了下麵說到的這幾種壞習慣,趕緊來看看。
老年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西醫治療方法簡介如下。
一、治療
1、一般治療
(1)糾正貧血:多數病例在發病時有中等度貧血或重度貧血,貧血的徹底糾正有待白血病的緩解,但在疾病尚未取得緩解而又有重度貧血者,組織缺氧症狀明顯者,又因在化療過程中可能加重貧血症狀,因此需作適當補充治療以糾正貧血。一般宜使血紅蛋白維持在50g/L以上,以免產生明顯的組織缺氧及有關髒器(如心髒)的功能影響。輸血量不宜過多,以防導致體內髒器組織含鐵血黃素沉積,產生血色病。若單純以糾正貧血為目的而輸血,可輸注紅細胞懸液,以避免過多的輸入白細胞及血小板而導致免疫反應。
(2)發熱處理:多數白血病患者於發病時或病程中有發熱。發熱的原因絕大多數是由於感染所致,因此對發熱病例體溫>38℃者,需作仔細的病原菌檢測,如咽拭培養,血、尿、痰液培養,X線胸部檢查等。病程早期的發熱多數是細菌感染,外周血白細胞計數
有發熱感染嚴重者,在應用抗生素的同時可靜脈滴注大劑量人血丙種球蛋白,400mg/(kg·d),療程5天左右。對嚴重感染而外周血有顆粒細胞缺乏者,可皮下注射G-CSF或莫拉司亭(GM-CSF),300mg/d,療程7~10天。
對未能找到感染病灶,多種病原菌檢查陰性,多種抗病原菌治療又不見效者,其發熱原因少數可能是由於白血病本身的代謝所致,可給予對症處理,如對乙酰氨基酚(必理通)0.5~1.0g,1~3次/d,或用吲哚美辛(消炎痛栓劑)25~50mg肛用。
(3)出血處理:出血的原因主要是血小板減少,因此補充血小板是治療出血的有效措施。連續單采血小板懸液,每隔天輸注250ml,亦可輸注非連續單采血小板懸液或新鮮全血。止血藥物卡巴克絡(安絡血)10mg口服,3次/d,酚磺乙胺(止血敏)1~2g靜脈滴注,1次/d。由於白血病患者的出血絕大多數並非由於纖維蛋白溶解所致,並且白血病患者易並發彌散性血管內凝血,因此除非有足夠的實驗依據證實是由於纖維蛋白溶解而致出血,否則不宜應用抗纖溶藥物。若並有DIC,肝素宜用小劑量12.5~25mg,1次/6h。
(4)高尿酸血症處理:血尿酸>420mol/L(7mg/dl),口服別嘌醇,每次0.1g,3~4次/d,待血尿酸下降後可減為1~2次/d,每次0.1g,同時給碳酸氫鈉口服,3次/d,每次1g以堿化尿液,並補充適量液體,保持足量尿液,對化療前外周血白細胞明顯增高者,於化療的同時可應用別嘌醇預防高尿酸血症的出現。
(5)維持營養:白血病係嚴重消耗性疾病,特別是化、放療的副作用引起患者消化道功能紊亂。應注意補充營養,維持水、電解質平衡,給患者高蛋白、高熱量、易消化食物,必要時經靜脈補充營養。
2、化學治療
化學治療可分為2個主要階段,即誘導緩解治療及緩解後治療。誘導緩解治療的目的是使病情穩定,達到完全緩解標準。所謂完全緩解,即白血病的症狀和體征消失,Hb≥100g/L(男)或90g/L(女及兒童),中性粒細胞絕對值≥1.5×109/L,血小板≥100×109/L,外周血白細胞分類中無白血病細胞;骨髓象:原粒細胞+早幼粒細胞(原單核+幼單核細胞或原淋巴+幼淋巴細胞)≤5%,紅細胞及巨核細胞係列正常。
白血病細胞增殖周期大致為5天左右。有些抗白血病藥物作用於周期中的特定階段。所以每1個療程化療需持續7~10天,致使各增殖期的白血病細胞都有機會被藥物殺滅。每1個療程結束後,間歇2周再用第2療程,其目的是使正常造血恢複,且誘使休止期(GO期)白血病細胞進入增殖周期,有利於下1個療程化療藥物的殺滅。
急性白血病未治療時體內白血病細胞的數量估計為1010~1013,經誘導緩解階段治療達到完全緩解標準時,體內白血病細胞估計在108~109,且在髓外某些隱蔽之處仍可有白血病細胞浸潤。因此,完全緩解後應實施鞏固強化階段的治療4~6個療程。然後進入維持階段,化療將持續較長時間,以便進一步消滅殘存白血病細胞,防止複發,延長緩解和無病生存期。
目前多采用聯合化療,藥物組合應符合以下各條件:①作用於細胞周期不同階段的藥物;②各藥物間有相互協同作用,以最大限度地殺滅白血病細胞;③各藥物副作用不重疊,對重要髒器損傷較小。
(1)誘導緩解治療:誘導緩解治療方案以強的鬆為基礎,再加上1~2種其他藥物組成聯合方案。成人急淋的治療效果遠較兒童為差,不僅完全緩解率較低,並且持續緩解期亦短,複發病例較多,因而取得長期5年以上的無病生存率較低。
(2)緩解後治療:患者取得完全緩解後,必須進行緩解後治療,其目的是逐步殺滅殘存白血病細胞,包括鞏固強化治療及維持治療。維持治療方案僅在兒童急淋低危組中用巰嘌呤(6MP)及甲氨蝶呤(MTX)以維持外周血白細胞在3.5×109/L左右,有延長緩解期的作用,但在成人急淋中巰嘌呤(6MP)及甲氨蝶呤(MTX)維持療法的療效不理想。因此成人急淋的緩解後治療以鞏固強化療法為主。
(3)髓外白血病的防治:
①中樞神經係統白血病的防治:急淋白血病複發位於中樞神經係統的發生率甚高,有報道在成年人未作預防治療者可高達50%,一旦發生腦膜白血病,雖經有效治療而腦膜白血病細胞浸潤緩解,但緊接的是白血病在骨髓內複發,可能是白血病細胞由中樞神經係統遷移至骨髓而致複發,因此預防中樞神經係統白血病就至關重要。
②睾丸白血病:其發生率僅次於CNS-L。對睾丸白血病的防治主要是局部放射治療。即使一側睾丸腫大,也需采用兩側放射。
③卵巢白血病:卵巢白血病十分常見。治療時,在可能情況下,以手術全切除為主,可配合局部放療或全身化療。
④有漿膜腔(胸腔)浸潤時,以局部放射藥物如甲氨蝶呤(MTX)、三尖杉堿等為主,同時配合全身化療。
(4)複發病例的治療:
①複發的原因是由於多藥耐藥基因的過度表達。細胞膜上的P糖蛋白(P-170)以及mdr-1基因的過度表達與多藥耐藥的產生機理有關,鈣離子通道拮抗劑能阻滯抗癌藥物與P糖蛋白的結合,從而抑製了P糖蛋白將藥物泵出細胞的作用,使白血病細胞內的藥物維持一定濃度,增加了殺滅細胞的作用。因此可用鈣離子通道拮抗劑來治療,但常規劑量不能見效,大劑量又多毒性反應,故臨床應用尚有待進一步探索。環孢素亦可應用於耐藥病例,因環孢素(CsA)有抑製P糖蛋白的作用,可逆轉由P糖蛋白表達所致的耐藥。一般可於化療前12h開始用環孢素(CsA)靜脈滴注,劑量為第1~3天,8mg/(kg·d),分2次給藥,第4~5天,劑量為2.5mg/kg,分2次給藥。
②複發病例的治療:原則上是:A.要選擇以前未用過的藥物,沒有交叉耐藥的藥物;B.若用以往已用過的化療藥物(一般不采用近期應用後即出現複發的藥物),劑量要增大。複發病例的化療藥物選擇,可用阿糖胞苷、鬼臼黴素類、米托蒽醌及吖啶藥物,組成不同的聯合方案,如:A.阿糖胞苷(Ara-C)+替尼泊苷(VM26)或依托泊苷(VP16);B.替尼泊苷(VM26)或依托泊苷(VP16)+米托蒽醌;C.米托蒽琨+吖啶類(AMSA)。亦有用中、大劑量阿糖胞苷(Ara-C)再聯合鬼臼黴素類藥物或米托蒽琨或吖啶類,但此藥中、大劑量再聯合藥物的方案,骨髓抑製嚴重,臨床需注意。最近,又有報道用鉑類藥物如順鉑、卡鉑治療,有一定療效,但報道不多。
③造血幹細胞移植:複發和難治成人ALL患者預後甚差,再次CR後緩解期亦甚短,大多數學者主張對這類患者,在CR2後盡早做異體或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
3、生物學治療
(1)免疫治療:白血病時,由於化療、放療和疾病本身原因,患者的免疫功能低下,通過非特異性免疫刺激,可使患者的免疫功能恢複,從而殺滅體內的殘留白血病細胞。早期的觀察證實凍幹卡介苗(卡介苗)、左旋咪唑等非特異性免疫治療可延長ALL的緩解期,自從單克隆抗體技術問世以來,人們已用特異性抗ALL細胞表麵抗原McAb治療ALL,取得了一定療效,主要表現為外周血原淋巴細胞迅速減少,但其療效短暫,骨髓中白血病細胞基本上沒有減少。尚無1例ALL患者應用單抗獲CR。其療效有待進一步觀察。
(2)幹擾素治療:幹擾素是具有廣泛生物學活性的調節蛋白,可抑製白血病細胞的克隆性生長,提高白血病患者自然殺傷細胞的活性,並有加強致敏淋巴細胞,增強巨噬細胞活性等作用。但在成人ALL臨床使用幹擾素的療效有待進一步觀察和研究。
4、造血幹細胞移植
骨髓移植(BMT)是成人ALL治療策略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大劑量化療和放療後,BMT能起到重建造血和重建免疫功能。由於BMT使白血病患者能耐受大劑量的化療和放療,而且植活的異基因骨髓尚有抗白血病的過繼性免疫治療作用,因此BMT為白血病患者提供了存活或根治的機會。
成人ALL第1次CR接受allo-BMT,5年生存率達45%以上。第2次CR後接受allo-BMT,3年生存率為15%~41%,均明顯優於化療,後者化療CR2的年生存率僅5%。
一般認為,成人ALLBMT可選擇在CR1或CR2後進行,可明顯提高生存率和延長無病生存期。
5、擇優方案
急淋治療目前首選化療,采用聯合化療如DVP方案並輔以有效的免疫藥物及支持治療,治療後注意預防髓外白血病的發生,有HLA相合供體者建議酌情做骨髓移植,最大限度地提高無病生存期。
二、預後
ALL的自然病程較短,平均病程為2~3個月。近10多年來,由於應用聯合化療與積極防治CNSL,使生存期明顯延長,特別是兒童急淋。兒童ALL首次CR率高達90%以上,5年生存率可達50%。而成人急淋首次CR率為60%~80%。5年生存率約20%。ALL死亡的原因主要是感染、出血和全身衰竭。近年來,細菌感染的病死率有所下降,而真菌感染的病死率有所增高,主要與使用潑尼鬆和廣譜抗生素有關。
現在動不動就有人得老年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但是醫生說這是自己不注意生活細節造成的,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這麼做,在做之前一定要做檢查,否則就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