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癌性乳腺炎困擾了不少朋友,吃了很多藥,采取了很多種治療方法,但是效果並不是太明顯的。那麼,怎麼辦呢?
1、手術治療:IBC單純外科治療(乳腺癌根治術或單純乳房切除術)的效果差,5年總生存率低於10%,多數報告為0,中位生存期12~32個月。
2、單純放療或放療加手術治療:由於單純外科治療效果不理想,人們開始研究用放療或放療加手術治療以獲得腫瘤局部區域的控製。事實上,這一療法確實改善了局部區域腫瘤控製率,但總生存率並未提高。1924年以來的文獻報告,單純放療或放療加手術治療IBC,生存期4~29個月。絕大多數文獻報告單純或放療加手術治療的5年總生存率為0。放射劑量應≥60Gy。
3、激素療法:所有激素療法均可單獨或與局部治療聯合應用於IBC。如卵巢切除術、腎上腺切除術、垂體切除術和應用雌激素、睾酮或TAM等藥物治療。但炎性乳腺癌的激素受體的陽性率偏低,如Paradio等研究發現,炎性乳腺癌的ER陽性率較局部晚期乳腺癌病例的ER陽性率低,ER和PR均陽性僅占13%~28%,ER(-)/PA(+)為3%~11%,ER(+)/PR(-)為5%~26%,激素治療可能有50%的病人無益。腎上腺切除和(或)卵巢切除術的客觀緩解率為33%~67%。如DaoMeCarthy用卵巢切除加腎上腺切除使2/3IBC病人獲得緩解,其中有1例瘤生存24個月。Fracchia等報告,IBC病人行腎上腺切除,52%(14/27)客觀緩解持續至少6個月。Yonemoto等報告的結果相似,腎上腺切除後,緩解率50%。中位生存時間比無緩解者長(19對7個月)。IBC對TAM和氨魯米特(氨基導眠能)的反應資料較少,Veronesi等報告5例IBC應用TAM治療,無1例緩解。
單純激素治療和化療聯合應用作為誘導和(或)維持治療的價值仍未肯定。然而,由於IBC預後惡劣,而內分泌治療對機體近遠期毒副作用少,且IBC發病率較低,沒有進行隨機分組治療試驗的體會,故內分泌治療仍應提倡試用於IBC的綜合治療。
4、綜合治療:無論放療和(或)手術治療,大多數IBC病人在診斷後幾個月內向遠處轉移(伴或不伴局部區域治療失敗)。因此,人們試圖以化療作為先導療法來減少遠處轉移的失敗率,即先行一定時間全身化療,再進行局部放療和(或)手術,然後再追加全身化療。
綜合治療中采用的化療方案及化療持續時間,適應證的標準和局部的方法以及強度不盡一致,最常用的誘導化療方案中均包括ADM。誘導化療的緩解率(CR+PR)為33%~93%,中位為62%,其中完全緩解率(CR)為13%(4%~20%),部分緩解率(PR)為49%(29%~73%),穩定為15%(7%~39%)。
近年來研究表明,化療加大劑量放射治療IBC的效果令人鼓舞,已使3或5年生存率提高到30%~50%。
綜合治療中,化療加手術治療加放療的5年無瘤生存率為22%~48%,平均生存25~56個月以上,5年總生存率為30%~75%。
應當指出的是,如化療與放療同時應用時,應避免應用甲氨蝶呤(MTX)和ADM。
5、綜合治療中的有關外科學問題
(1)手術治療的地位與可能性:IBC的M0期病人通過化療與放療後,是否有手術的必要,Knight等對初診該期病人行2~4療程的化療,同時放療,共2~5個月,對其仍無遠處轉移征象者18例行乳腺癌改良根治術,發現15例乳腺仍有腫瘤殘留。幾乎不增加手術並發症。有作者認為術前放療,切口愈合延遲時間平均不超過2周。既往簡單的將IBC列為根治性乳房切除的禁忌證的觀點應予糾正。
(2)手術時機:初始的IBC病人,宜應用中、短程化、放療以獲得初步的局部控製及消滅可能存在著“可治愈性”的信息,經過如此7~12周(2~3個月)的治療,對有“可治愈性”希望者,給予“根治性”手術治療,而對非“可治愈性”者,則給予以改善生活質量為主要目的的“姑息性”手術治療。
(3)對行經期女性,宜在乳腺手術的同時,施行雙側卵巢切除,此手術創傷小,基本上不增加手術負擔。但要求注意無瘤原則,即先行卵巢切除術,然再行乳腺手術。
(4)乳腺手術應使皮膚切除範圍夠大,對IBC手術常規切除乳房全部皮膚,以取自體外側股部中厚皮片植皮覆蓋。這同樣應注意無瘤原則,即先取皮再行卵巢切除,最後行乳腺手術。
人患上癌性乳腺炎真的是比較可怕的,當然如果你知道了及時治療的話還不要緊,最可怕的是你壓根不知道自己患上了,所以以上的幾種症狀你一定要及時的了解,才能及時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