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病因尚不清楚,通常認為是組織細胞性淋巴瘤或急性單核細胞性白血病的一種變型,可能與EB病毒感染有關,亦有人士認為是自身免疫增殖性疾病或者由於免疫功能缺陷所致。
近年來報道惡組常作為繼發於其他腫瘤的第2個惡性腫瘤,常伴發於惡性淋巴瘤(B細胞性)、T細胞性和裸細胞性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急性粒—單核細胞白血病、Lennerts淋巴瘤。推測可能於化療或原發腫瘤抑製免疫係統,導致染色體異常,克隆惡性突變有關。
本病的發生可能與患者的免疫功能低下有關,由於屍檢中部分病例有肥大細胞增生現象有人認為是一種自身免疫增殖性病變,初為過敏,漸轉化為腫瘤。
有人注意到惡組患者血清EB病毒抗體效價增高,懷疑本病與病毒感染有關,已知EB病毒是引起Burkitt淋巴瘤的病因,但在惡組病因中起何作用尚不清楚。有人注意到近年來惡組在中非地區發病率有所上升,推測可能與環境因素特別是與病毒因素有關,但目前尚缺乏有力的血清學和流行病學證據。
近年來國內學者發現惡組屍檢中全身淋巴組織呈現重度萎縮,推測患者伴有免疫功能缺陷。至於免疫缺陷是病因還是結果尚無定論。
總之,病因至今仍不明確。
本病的並發症有高熱衰竭、出血和感染,嚴重者可導致死亡。惡組病變常累及多個髒器,尤其是急性型,起病急,病程短暫且凶險,可出現發熱、貧血、出血、肝、脾、淋巴結腫大,咳嗽、胸痛、呼吸困難、腹痛、消化道出血等。
這些即是它的臨床表現,同是亦是它的並發症,在臨床上很難加以區別。
根據惡組細胞浸潤部位的不同,臨床上可有不同的表現,部位可累及造血組織(最常見),又可累及非造血組織,因此臨床表現多種多樣,國內作者曾提出不少分型意見,如按Israels分為5型,實則多數惡組病理,臨床表現具有2型以上的特點,雖然Cazal將其簡化為內髒型,皮膚型,兒童型,但認為兒童與成人臨床差異不大,有提出病變主要累及造血組織稱普通型,主要累及非造血組織則稱特殊型,有關特殊型提法更多,如,皮膚型,胃腸型,肺型,腎型,神經型,多發性漿膜炎型,腸穿孔型,巨脾及脾自發破裂型,慢性複發型,等等,也有作者認為臨床表現多樣,難以某型概括,臨床與病理對照也不盡一致,認為分型對預後意義不大,對待分型國內目前尚無統一意見,此外,有提出根據病程分急性和慢性(1年以上為慢性),由於慢性很少見,大多數病例發病急,病程短,故臨床上未強調急,慢之分,1975年在福建三明市召開的惡組座談會上對慢性型未作定論,現將國內文獻報道(包括特殊類型)的862例綜合分析如下,以了解臨床表現的多樣性。
一、首發症狀
不論是何種類型的惡組,發熱常是首發表現,熱型以不規則高熱居多(38.7%),其次為稽留熱(26.3%),弛張熱(21.2%),間歇熱(10.8%)及低熱(3%)少見,蒼白,乏力是因貧血所致,出血傾向在首發表現中亦不少見,尤其到病程晚期愈來愈重是致死原因之一,黃疸一般在早期常不明顯多在較晚期出現,但也有部分患者以黃疸首發而住入傳染病醫院,此外,國內報道不少例以發熱,腹痛及反複血便首發,因常伴有腸穿孔而誤為急腹症入外科手術探查,再有惡組侵犯肺部而誤為肺炎,肺部腫瘤,肺結核的報道亦不斷湧現,另有以截癱,腦神經麻痹或顱內壓增高為首發表現者有不少個案報道,值得提出的有的患者骨,關節痛常很顯著,止痛藥物常無效。
本病按病程可分為急性和慢性型。
1、發熱是最為突出的表現,90%以上病人以發熱為首發症狀,體溫可高達40°C以上,熱型以不規則熱為多,也有間歇熱,弛張熱和稽留熱,少數病例用抗生素能暫時使體溫下降,但更多病例發熱與疾病本身有關,對抗生素治療無反應,皮質激素雖有降溫作用,但不持久,隻有化療有效時體溫才能恢複正常。
2、貧血也是較常見症狀之一,急性型早期即出現貧血,呈進行性加重,晚期病例,麵色蒼白和全身衰竭非常顯著,少數起病緩慢的病例,其最早出現的突出症狀可為貧血和乏力。
3、出血以皮膚瘀點或瘀斑為多見,其次為鼻衄,齒齦出血,粘膜血皰,尿血,嘔血或便血也可發生。
4、此外,乏力,食欲減退,消瘦,衰弱也隨病情進展而顯著。
二、體征
肝大,脾大是常見的體征,常呈輕度或中度腫大,1例肝最大在右肋下10cm;1例脾最大入盆腔,但在胃腸型惡組約1/3病例肝,脾未觸及,2/3腫大者為輕度腫大,表淺淋巴結一般似黃豆大,花生米大,最大如雞蛋大,從屍檢情況看,惡組主要侵犯深部淋巴結,淺表淋巴結不大並不能排除惡組,皮膚損害以結節和腫塊最為常見(可形成肉芽腫或導致纖維化,肉眼上形成結節,但鏡下細胞彼此並不黏聚),並可伴有潰瘍,尚可伴有非特異性損害,如斑丘疹,紫癜及紅皮病等,皮膚損害在兒童惡組中較為多見,並被認為是其特征,肺部可有囉音伴有咳嗽,氣短,腹部觸及腫塊者多為腸型惡組之體征,有人統計53例以腸道症狀首發者(除發熱,腹痛,腹瀉外),腹部觸及腫塊占41.5%,而發生腸穿孔者高達52.8%。
對於惡惡性組織細胞病的預防,臨床上沒有針對性的預防辦法,主要是日常生活,降低耗氧量,減輕心、肺負擔;保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時間,保持環境安靜、舒適、避免不必要的操作,減少幹擾因素,如噪音,注意保暖,避免受涼;盡量避免誘發因素等
對不明原因的長期發熱而不能以感染性疾病解釋者,尤其是伴有全血細胞減少和肝、脾、淋巴結腫大時,應考慮本病的可能性;結合血象、骨髓象或淋巴結活檢中找到大量異形或多核巨組織細胞,可以確立診斷。
一、實驗室檢查
1、外周血
患者就診時血象正常者僅約10%,其餘均有各種血細胞不同程度的減少(少數病例白細胞計數可增高),隨著病情的發展全血細胞減少愈趨明顯,成為本病的突出表現之一,約有半數患者在外周血片末端邊緣易找到異常細胞(特別是用濃縮法或在白細胞層)。
2、骨髓象
在骨髓塗片中多數仍可見到各係正常造血組織,分析241例骨髓塗片,有66.4%骨髓呈活躍或明顯活躍;33.6%呈增生減低或重度減低,由於病變呈灶性分布很不均勻,有時多次骨髓穿刺均未能找到惡性細胞,當各種惡性細胞混雜在骨髓塗片中出現時,可呈大小不等及多形性,細胞學形態的變化國內外描述並非盡同,1964年全國血液學術會議上,根據細胞形態特點,分成下列類型:
(1)、異常“組織”細胞(惡性“組織”細胞):體積較大(20~40μm)外形規則或呈不規則圓形,胞質比一般原始細胞豐富,胞質深藍或淺藍色,深藍者常無顆粒,淺藍者可有少數或較多細小顆粒,可有數量不一的空泡,核可呈圓形或橢圓形,有時呈分枝狀,偶有雙核者,核染色質細致或呈網狀,核仁顯隱不一。
(2)、淋巴樣“組織”細胞:如淋巴細胞大小,外形和淋巴細胞或內皮細胞相似,可呈橢圓形,不規則圓形或狹長帶有彎曲的尾巴,胞質呈淺藍色,灰藍色,含有較多細小顆粒,核常偏於一側或一端,核染色質較細致,偶見核仁。
(3)、單核樣“組織”細胞:形態頗似單核細胞,但核染色較深或粗顆粒較明顯。
(4)、多核巨細胞:體積甚大,直徑可達50μm以上,外形不規則,胞質淺藍無顆粒或有少數細小顆粒,通常含有3~6個核或核成分葉狀,核仁或隱或顯。
(5)、吞噬細胞:體積可以很大,單核或雙核,橢圓形偏位,染色質疏鬆,核仁清晰,胞質中含有被吞噬的成熟紅細胞或其碎片,幼紅細胞,血小板及中性粒細胞等,一個吞噬細胞最多可吞噬20餘個血細胞。
據我們觀察,認為異常“組織”細胞及(或)多核“組織”細胞有特異性診斷價值,而淋巴樣和單核樣細胞在其他疾病中也可出現,無特異性診斷意義,至於骨髓塗片中有多少異常的“組織”細胞即可診斷,一直無明確規定,1959年鬱知非等報道的18例,骨髓異常“組織”占有核細胞的10.5%,最多達88%。
3、組織化學染色
本病特殊細胞的細胞化學反應多表現為過氧化物酶染色陰性,蘇丹黑染色陰性或弱陽性,糖原染色多為弱陽性彌散反應;酸性磷酸酶染色多為中等度強陽性反應能被酒石酸抑製,葡萄糖醛酸酶染色弱陽性~中等陽性反應;非特異性酯酶染色陽性~強陽性反應,能被氟化鈉抑製;α-ASD氯乙酸萘酯酶和堿性磷酸酶呈陰性反應,溶菌酶染色陽性,α1-抗胰糜蛋白酶和α1-抗胰蛋白酶陽性。
4、生化檢查
有62%血清穀丙轉氨酶增高;54.3%尿素氮增高;亦有部分病例乳酸脫氫酶,堿性磷酸酶升高,血清鐵蛋白含量明顯增高。
5、47.6%血沉增快,中性粒細胞堿性磷酸酶減低。
二、輔助檢查
1、病理檢查
淋巴結皮膚,肝髒,骨髓等病理活檢找到惡組細胞。
2、X線
胸部X射線攝片多有改變,如:彌漫性或間質性浸潤,散在的粟粒狀及小結節狀陰影,或縱隔肺門淋巴結腫大,胸腔積液等,但X射線表現一般為非特異性,而經常與並發症同時存在。
3、CT,MRI檢查
發現頭顱,腹部,肝,脾,腹膜後淋巴結及胸部等病變。
4、B超
肝脾淋巴結腫大,胸腔積液,腹水等。
惡性組織細胞病患者應該維持理想的體重,這就要求患者在飲食上多多注意,應減少脂肪總攝入量限製酒精類飲料的攝取;限製醃製、熏製、及含亞硝酸鹽類食品的攝入;攝取更多的高纖維食物(如全穀麥片、豆類、蔬菜、水果)等。
目前尚缺乏有效的治療方法,現采用的主要措施是抗癌藥物的聯合化療。鬱知非等報道用米托蒽醌加環磷酰胺、洛莫司汀(環己亞硝脲)、長春新堿和潑尼鬆聯合化療惡組數例,多數病人獲得完全緩解例已無病生存分別達10年和10年以上。1990年Sonneveld等報道12例惡組,4例治療前死亡(生存期8天~2個月);6例用CHOP方案(環磷酰胺、柔紅黴素、長春新堿、潑尼鬆)2例並做了脾切除,經多個療程後,結果4例分別存活>11個月、>30個月、>83個月、>85個月。國內謝麗蓉等(1983)對1例有巨脾者行脾切除,術後采用CHOP方案,病情相對穩定,提出巨脾切除可糾正脾功能亢進,除去大部分的腫瘤病灶,有利於化療的進行。1993年姚達明報道以CHOP方案治療5例惡組,3例完全緩解,其中1例已存活1年。此外,已有報道用同種異體骨髓移植治療惡組成功的病例。這些治療方法與近年來國外采用的治療方案都與治療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化療方案相近。
一、支持治療
包括降溫治療,采用物理措施降溫,必要時適當應用皮質激素;注意預防和治療繼發感染;患者往往有高熱、大汗,注意水電介質平衡;糾正貧血,可輸新鮮全血或充氧血;預防出血,血小板過低可輸注血小板懸液。
二、化療
不管應用單藥化療或聯合化療,效果均不滿意,難以得到持久的完全緩解。一般可采用治療惡性淋巴瘤或治療急性白血病的化療方案治療,少數緩解期可達6-12個月。
重症病例病程進展快。末經治療的自然病程為三個。輕型起病緩,進展慢,未經治療可存活1年以上。對治療有反應者,獲得緩解的病人,生存期可延長。
1、國內療效標準
(1)、完全緩解:症狀及屬於本病的不正常體征均消失。血紅蛋白濃度≥100g/L,白細胞數≥4.0×109/L,分類正常,血小板數≥100×109/L;骨髓塗片中找不到異常組織細胞。
(2)、部分緩解:自覺症狀基本消失,體溫下降或穩定一段時間,腫大的肝、脾、淋巴結明顯縮小(肝、脾最大不超過肋緣下1.5厘米)。血象接近但未達到完全緩解標準。骨髓液塗片中異常組織細胞基本消失或極少量。
2、國外療效標準根據Zucker及Tseng報道的資料綜合如下。
(1)、完全緩解:症狀及體征消失,未在新的部位出現腫瘤性病變,骨髓塗片中未見惡性細胞。
(2)、部分緩解:可供測定的病灶和腫大的組織器官的最大垂直直徑減少≥50%,且不出現新的病灶。
三、預後
本病大多發病急、病程短。Ishii等報道在14例惡組病人中,血清TNF濃度≥50pg/ml者病情嚴重,預後極差。而凝血狀態和血清LDH、鐵蛋白和IL-1的血清濃度與預後無關。綜合國內報道病例808例,觀察到死亡者669例,87.1%生存期1年以上(最長1例14年)。在作者綜合的1458例中有8例發生白血病(0.55%)。“惡組”死亡原因最多見為全身衰竭;其次為出血(主要是胃腸道,其次為顱內);再次為嚴重感染;少數由於肝腎功能衰竭或心力衰竭致死。單純累及皮膚而無內髒器官侵犯者預後較佳,可存活10多年。侵犯內髒的病例,預後都很差,與年齡、性別、侵犯部位等因素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