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染源:家畜、家禽及魚類為傳染源。
2、傳播途徑:主要通過食物傳播,多見於醃肉、臘肉、豬肉及製作不良的罐頭食品,部分地區曾因食用豆豉、豆瓣醬、臭豆腐及不新鮮的魚、豬肉、豬肝而發病。
3、易感性:普遍易感,不引起人與人之間傳染。
神經型食物中毒重症患者搶救不及時多數死亡,死亡原因多為延髓麻痹所致呼吸衰竭,心功能不全及誤吸肺炎所致繼發性感染。
潛伏期12~36h,最短為2~6h,長者可達8~10天,中毒劑量愈大則潛伏期愈短,病情亦愈重。
起病突然,病初可有頭痛,頭昏,眩暈,乏力,惡心,嘔吐(E型菌惡心嘔吐重,A型菌及B型菌較輕);稍後,眼內外肌癱瘓,出現眼部症狀,如視力模糊,複視,眼瞼下垂,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口腔及咽部潮紅,伴有咽痛,如咽肌癱瘓,則致呼吸困難,肌力低下主要見於頸部及肢體近端,由於頸肌無力,頭向前傾或傾向一側,腱反射可呈對稱性減弱。
植物神經末梢先興奮後抑製,故淚腺,汗腺及涎腺等先分泌增多而後減少,血壓先正常而後升高,脈搏先慢後快,常有頑固性便泌,腹脹,尿瀦留,病程中神誌清楚,感覺正常,不發熱,輕者5~9日內逐漸恢複,但全身乏力及眼肌癱瘓持續較久。
嚴格管理與檢查食品,尤應注意罐頭食品、火腿、醃臘食品的製作和保存食品罐頭的兩端若有膨隆現象,或內容物色香味改變者,應禁止出售和禁止食用,即使煮沸也不宜食用穀類及豆類亦有被肉毒杆菌汙染的可能,因此禁止食用發酵或腐敗的食物
在戰爭情況下,應慎防敵人散布肉毒毒素的氣溶膠汙染飲水,引起集體中毒
遇有同食者發生肉毒素中毒時,其餘人員應立即給予多價精製肉毒抗毒血清預防,1000~2000u皮下注射,每周1次,共3次經常食用罐頭者,可考慮注射肉毒杆菌類毒素
一、動物試驗
1、取早期血清注入小白鼠(或豚鼠,小貓)腹腔,每鼠1毫升,對照組分別加用A,B,E,F型抗毒素,如有肉毒毒素,則小白鼠出現呼吸困難及蜂腰和失聲,但加用同型抗毒素者無症狀。
2、取可疑食物生理鹽水浸出濾液,用上述方法注入小白鼠腹腔,觀察結果,另外以經100℃加熱20分鍾滅毒的浸出濾液為對照。
3、禽類眼瞼注射法,將標本液0.1~0.5毫升注射於雞,麻雀或鴿子等一側下眼瞼皮下,另側注射稀釋用液作對照,如眼瞼閉合,可判定標本中含有肉毒毒素。
二、間接血凝試驗
用肉素抗毒素致敏的紅細胞來檢查可疑食物浸出液有無毒素,特異性及敏感度都很高。
本病患者應該注意清淡飲食,治療期間應遵循醫囑進行進食,同時在日常生活中應注意不要進食可能會導致中毒的食物。
1、抗毒素治療:多價肉毒素(A、B、E型)對本病有特效,必須及早應用。
2、對症治療:患者應嚴格臥床休息,並予適當鎮靜劑,以避免癱瘓加重。患者於食後4h內可用5%碳酸氫鈉或1:4000高錳酸鉀溶液洗胃及灌腸,以破壞胃腸內尚未吸收的毒素。
3、化學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