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修行可以用戒定慧三字來概括,若就與氣功關係比較密切的當屬定學。定即禪定。禪是梵語之略,義譯靜慮、思惟修,包括止與觀兩個方麵,故止觀常被作為禪定的別稱。《大乘義章》解釋說:“止者,外國名奢摩他,此翻名止。守心住緣,離於散動故為止。止心不亂故複名定。觀者,外國名毗婆舍那,此翻名觀。於法推求簡擇名觀,達觀名慧。”
止和觀的對象及其修法,根據各人的情況可以有種種的不同。如修“止”,或意守鼻端、臍下等處,或數出入息,或持念名號、咒語等等,效果因人而異,不必拘一。又如修“觀”,為對治貪欲,則修“不淨觀”;對治嗔恚,則修“慈悲觀”;對治散亂,則修“數息觀”等等。
對於從初修“止”到得“止”的過程,佛教有較細致深入的研究,《瑜伽》稱為“九種心住”:
1、內住:或端身正坐,或采用其它個人認為適於調身的姿勢,把向外攀緣的思想活動,向內收斂,專注到預定的一事一物或一點上,如意守臍下、數息等。
2、等住:意念專注一定的對象,開始是短暫的,並且是粗浮的。經過反複串習,排除雜念,加意澄淨,從而由粗浮轉入微細,由紛馳漸趨集中。
3、安住:專注緣境,雖較能相續,但失念散亂,在所難免。能夠旋覺旋收,攝歸正念。
4、近住:由於專注的念力增進,思想向外攀緣的活動逐漸受到調伏,轉向內斂,接近正念。
5、調順:對一般認為可愛的色聲香味觸等欲境,深見身心由此所受的損害過患,不為所動。
6、寂靜:對從內心所起的如貪、嗔、癡等煩惱,深見身心由此所受的損害過患,不為所擾。
7、最極寂靜:對因欲境而起的浮動和因內心煩惱而來的幹擾,由於念力集中精明倍增,能夠隨起隨覺,隨覺隨除。
8、專注一趣:思想集中到所緣慮的對象上,不昏沉,不掉舉,明了決定,無間無缺。但尚須努力,不得放鬆。
9、不須著意加行,用功純熟,自然不沉不掉,無間無缺,意念集中統一的境界現前——得“止”。
“近住”以前,多屬調伏外境的攀緣,排除較易;“近住”以後,多為調伏內心煩惱所起的散亂,排除較難。在調順、寂靜、最極寂靜三住位中,由於向外攀緣暫被調伏,邪思雜念不甘寂寞,向內門轉,煩惱有時橫決而出,來勢極猛,有時若有若無偷關而過。必須覺照有力,兼用觀行,來時便覺,覺便斬斷,斷了便放下,這樣才能得到真正的“止”——定。否則,似止而非止,似定而非定,大多停留在微細昏沉之中。對於邪思雜念的潛在活動,來了尚且不知,遑論調伏。當得“止”或接近得“止”時,相應而來的情況是妄念止息,身心調適,輕安自在,喜樂逾常;在定中“內氣”發動,自然產生帶有快感的痛、癢、冷、暖、輕、重、滑、澀種種感覺;氣脈通暢,待人接物,既剛正又柔順。由此多能引發不可思議的神通力——奇功異能。這些與一般的氣功有相通之處。不過佛教“氣功”並不怎麼把心事用在“氣”上和通力上,不僅僅滿足於依止得定,還須依止起觀,運用分別思維力——“觀”的方便,如理思擇、觀察“緣起無我”之理,以期徹底破除與生俱來的我執無明——生死根本,證得無漏智慧,從而獲得究竟解脫。正因如此,釋迦牟尼佛被尊為圓滿覺悟一切諸法的大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