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發生腎積水的原因較為複雜,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1、可複性,即胎兒在發育過程中暫時出現了腎功能失常或結構異常。但隨著孩子的發育,這種功能缺陷被逐漸彌補,特別是出生後,由於環境的變化,腎功能恢複正常,腎積水也隨之消失。這種情況常見於某種原因引起的胎兒輸尿管收縮節律失調,或輸尿管發育過程中出現的暫時性解剖結構異常。
這種可複性腎積水多會隨著胎兒發育逐漸消失,故不必中止妊娠。
3、不可複性,常見於先天性輸尿管發育狹窄,且多有泌尿功能不全現象。此類腎積水胎兒如果出生,應及時進行必要治療,以改善其泌尿係功能;彩超診斷雖然可以發現胎兒腎積水,但是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並不能明確腎積水發生的真正原因,更不能預測腎積水的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