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脊柱裂引起的脊髓栓係綜合征者,均適合於手術,而且提倡盡早地予以手術治療。隻有手術解除脊髓栓係的因素,才能取得治愈、好轉的機會。以往不少人將脊柱裂合並尿失禁或大小便失禁以及兼有下肢癱瘓者,視為手術禁忌證,亦即認為此類嚴重病例為不治之症。然而近20餘年來積累了大量病例的臨床處理經驗,主張采取積極的手術態度,即使已有大小便失禁或下肢癱瘓者,也應爭取手術。因此,對一些重症病例也不宜輕易放棄治療。
1.手術治療
兒童多用基礎麻醉加局麻,個別采用氣管插管全麻;成人用強化麻醉加局麻,或采用硬脊膜外麻醉。均在俯臥位下手術。無論病變在頸段、胸段或腰骶段,都使用棘上直切口,以利於向脊柱裂病變節段之上與下方擴大椎板切口。
以腰骶部隱性脊柱裂合並脊髓栓係為例,棘上直切口自腰4至骶椎中部,按通常之椎板切開手術方法,分開椎旁肌肉,顯露出缺裂之椎板。再按具體病理情況進行處理。
2.手術操作步驟
可先從正常部位的中線切開,然後進入畸形部位。手術操作一般按以下步驟進行,即:
(1)擴大椎板減壓,向上多切除1~2個椎板,向下至顯露出終絲。將局部存在的一切造成對硬脊膜囊、脊髓、馬尾神經牽拉、壓迫的異常骨性、軟骨及軟組織予以切除。切除增厚的黃韌帶,將外終絲切斷,但需判明終絲兩側之骶神經,切勿損傷這些神經。如果脊髓栓係為來自硬脊膜外、硬脊膜囊與脊髓的壓迫因素原因已經解除,手術即可終止,無需再切開硬脊膜探查。
(2)如見瘢痕組織、脂肪瘤或椎管內脊膜膨出囊連至脊膜囊內,必須繼續切開硬脊膜囊作深部探查,並將瘢痕切除,分離粘連,摘除囊腫,使脊髓及神經根獲得鬆解。如有脂肪瘤包繞脊髓與神經,尤其是脂肪與神經組織交融難分、即使在顯微鏡下也難以分出正常脊髓境界時,則隻能作脂肪瘤的次全切除,避免破壞脊髓的血液循環或直接傷及脊髓與神經。若發現存在先天性皮樣囊腫或腫瘤,應盡可能地將其予以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