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是每位孕媽孕期都要進行的一項工作,但是產檢並不是隨時監控胎兒的手段,如果因為緊張寶寶而頻繁產檢也是有害的,所以準媽要正確對待產檢,別讓自己依賴產檢。
懷孕兩個月B超做三次
許多孕婦懷孕兩個多月,B超檢查卻已經做了三次:第一次是擔心胚胎不在子宮裏,第二次是想知道有沒有胎心,第三次是想確定胎兒是不是正常發育。
盲目檢查會“打擾”胎兒
準媽媽由於擔心自己腹中的孩子健康,又沒有什麼經驗,很容易過度緊張,這樣對孩子的發育不利。她提醒說,產檢也應適時適度,孕期產檢應在醫生指導下合理安排。盲目、頻繁地做B超檢查,有可能對胎兒造成不必要的"打擾"。
據了解,一般來說,孕期最好做4次超聲檢查:
首次檢查可在孕早期(12周末以前)進行,若出現先兆流產等情況應及時做B超檢查;第二次檢查可在孕中期(孕13~27周末),此時做B超檢查,能夠清晰地看到胎兒各個器官的情況、羊水多少及胎盤位置,可以早期發現異常或者畸形;第三次檢查可在孕晚期(孕28周以後),目的是了解胎兒的發育情況,進一步檢查胎兒有無畸形,特別是唇齶裂;最後一次B超,可在接近預產期或臨產前時檢查,目的是根據胎兒的頭徑、骨骼的測量值估計胎兒的體重,明確胎兒的胎位,來預測孕婦是否能自然分娩。
產檢能夠看出胎兒的發育狀況,但是並不能因為這樣而頻繁產檢,盲目的產檢隻會影響寶寶的發育,所以,孕媽們不必過於緊張而依賴產檢,隻要情況正常,就可以輕鬆待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