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致病性微生物引起的肝實質性疾病
包括:酒精性肝硬化、藥物及化學毒物等所致的急慢性肝功能衰竭,先天性肝纖維化,囊性纖維性肝病,巨大肝囊腫,布一加綜合征,嚴重難複性外傷,自身免疫性肝炎等。
2、各種致病微生物引起的各類肝炎及肝硬化致肝功能衰竭,門靜脈高壓症
包括:HBV及HCV所致的急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血吸蟲病,肝包蟲病等,其中HBV感染相關的急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肝功能衰竭是目前我國最多見的肝移植適應證,幾乎占到所有病例的80%~90%,如何防治肝移植術後病毒再感染是這類疾病治療的重點。
3、先天性代謝障礙性疾病
如:Wilson氏病,糖原累積症,高氨血症,抗胰蛋白酶缺乏症,家族性非溶血性黃疸,酪氨酸血症等。此類疾病,患者由於某種物質代謝異常,可導致患兒早年夭折或發育異常,是小兒肝移植中較多見的適應證。
4、膽汁淤積性疾病
如先天性膽道閉鎖,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PBC),硬化性膽管炎(PSC),繼發性膽汁性肝硬化,卡洛裏氏病,肝內膽管閉鎖(Byler氏病)等,這類疾病,患者以黃疸為主要臨床表現,該類患者黃疸可能很高,但肝髒合成功能可長時間保持正常。其中PBC、PSC移植後有複發的風險。
5、肝髒腫瘤
肝髒惡性腫瘤無肝外轉移及大血管侵犯時也可做為肝髒移植適應證。2000年世界移植大會在意大利米蘭召開時,大會建議肝癌肝移植應按米蘭標準執行,即單發腫瘤小於等於5cm3,多發腫瘤不超過3個,無主要血管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