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阻肺應與支氣管哮喘、支氣管擴張症、充血性心力衰竭、肺結核、支氣管肺癌、閉塞性細支氣管炎等鑒別。與支氣管哮喘的鑒別有時存在一定困難。慢阻肺多於中年後起病,哮喘則多在兒童或青少年期起病。慢阻肺症狀進展緩慢,逐漸加重,哮喘則症狀波動大。慢阻肺多有長期吸煙史和(或)有害氣體、有毒顆粒接觸史,哮喘則常伴特異性體質、過敏性鼻炎和(或)濕疹等,部分患者有哮喘家族史。
治療並非千篇一律,主要根據患者病情的嚴重程度來進行分級治療。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這些藥物均不能延緩肺功能的下降趨勢,因此藥物治療隻是用來減輕症狀、減少並發症的發生、提高生活質量和改善健康狀態。目前隻有戒煙能阻止病情的進展。
2.慢阻肺患者急性加重期
總的治療原則是:
(1)糾正威脅生命的低氧血症,使SaO2(氧飽和度)>90%;
(2)糾正威脅生命的呼吸性酸中毒,使pH>7.2;
(3)治療原發病;
(4)防止和治療並發症。由於慢阻肺患者急性加重期病情嚴重,常並發心力衰竭、呼吸衰竭,甚至肺性腦病,因此一旦病情急性加重,應到醫院就診,由呼吸科醫師進行診治,必要時住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