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腿截肢術術前準備:
1.截肢會給病人帶來嚴重的精神和肉體上的創傷,因此,應詳細地向病人及其親屬解釋截肢的必要性和假肢裝配及使用中的問題,做好思想工作。如係開放性截肢,尚需說明須再次截肢。
2.開放性截肢後再截肢的病人,最好等待傷口愈合後手術;如未愈合,應先植皮。
3.除因供血不足以致肢體壞死者外,所有截肢應於截斷平麵的近心端置充氣止血帶,以減少失血,保持術野清晰。
4.一般情況不佳者和高位截肢者,術前應做好輸血準備,以防休克。
5.各種特殊情況,如糖尿病、惡性腫瘤等,應在術前、後用胰島素或抗腫瘤藥物控製。
適應症
1.肢體的原發惡性腫瘤,應早期高位截肢。病程早期,病變限於骨內,無遠距離轉移者可考慮腫瘤段切除,遠段肢體再植。
2.肢體嚴重感染(例如不能控製的氣性壞疽),或藥物和一般手術無法控製的化膿性感染並發嚴重敗血症,威脅病人生命,不截肢不足以挽救生命者應及時截肢。
3.肢體嚴重而廣泛的損傷,無法修複或再植者,須當機立斷施行截肢術。
4.由於動脈血栓形成、血栓閉塞性脈管炎、動脈硬化、糖尿病等原因所引起的肢體供血不足,已有明顯壞死者,應截肢。5.先天性多指(趾),可以截除。
6.肢體嚴重畸形影響功能,而矯形手術無法改進功能,在截肢後穿截假肢反能改進功能者,可考慮截肢。